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 时间: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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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农业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分述如下: 控制和消除污染源 世界各国已颁布几十项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规定了50多种污染物的环境标准。中国已颁布的有关条例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农业环境监测条例》等。

④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如禁用和限制使用剧毒农药和稳定性强的农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利用天敌,培养抗性品种,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病虫害等。⑤维护生态平衡。可采取的措施包括种植防护林,禁止对草原、森林和水域的不合理开发以及保护和利用天敌等。

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主要措施有:①强化农业环境管理,制定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规,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管理体制。②积极防治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三废”污染。③防治农药、化肥污染,积极推广综合防治病虫害技术,大力发展有机肥、复合肥,合理施用化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耕作措施如深翻土壤、增加有机质和施加特定矿物质,可提升土壤的净化能力,减少重金属吸收。在农药和化肥使用上,提倡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替代品,以及综合防治病虫害。维护生态平衡则包括植树造林、保护草原和水域资源、合理利用天敌等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说法...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条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正确做法包括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条目2】:在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以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第三十三条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痛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条款

湖北省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保证农产品质量,制定了严格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适用于省内所有与农业生态相关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涵盖了土壤、水体、大气和生物等多个方面。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环境保护,是指农业用地、农业用水和农业生物等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六章主要规定了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若法律和行政法规已有明确处罚规定的,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责任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确保公正和公平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